2005年12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掌握你的底牌给我十万消灾
马椿寿 陈辛江

  俞某谎称掌握了某官员的“材料”,让其出10万元“消灾”。日前,上虞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
  4月21日上午,上虞市一位局级领导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,那人自称掌握了有关他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的材料,准备将材料送到纪委、检察院,要让他家破人亡、妻离子散。这位领导问他是谁,要干什么,他都不说,只告诉说,还会打电话过来的。果然到了下午,该人又打电话进行威胁。晚上,该人先打领导家里的电话,发现这位领导不在,就打通他的小灵通,又是一番恫吓。
  第二天,该男子又多次打电话给这位领导,两次表达了明确要求:“把10万元钱存入我的银行卡内。”该领导以“你开个价,10万元拿不出,能否少点?如何交钱?”来应付他,同时向上虞警方报案。晚上,该男子又打去电话敲诈,结果警方锁定该男子用的电话是上虞城区的一只公用电话。就在该男子与领导“讨价还价”时,警方将其当场抓获。
  经审讯,该男子姓俞,今年39岁,上虞市百官街道人。据俞某交代,此前,他曾跟踪这位领导到他的工作单位,通过核对该单位墙上挂着的工作人员照片,确认该领导的身份后,便想出了这种敲诈的鬼名堂。